主要為出外公幹或旅遊人士而設,一般包括下列多種保障:
(一) 意外身亡賠償
(二) 意外導致永久傷殘或殘廢賠償
(三) 因疾病或意外引致醫療費用賠償
(四) 個人責任保障
(五) 行李遺失、受損或延誤
(六) 金錢遺失
(七) 因指定風險而取消行程
(八) 因指定風險而須提早結束行程
(九) 因指定風險導致行程延誤
巿場上的旅遊保險計劃所提供的保障項目基本上差異不大,只是細節可能有所不同。就以外遊警示的保障為例,有部分計劃會提供取消或提早結束行程的保障,有些甚至會提供外遊警示現金津貼,有些則沒有。
至於賠償金額方面,亦就個別計劃及等級而有所不同。惟所有賠償項目均會清楚刊列於保單之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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