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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醫療保險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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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事先投保,「已存在狀況」冇保障

市面上一般之醫療保險條款內均附載有一些不受保項目, 而「已存在狀況」為常見項目之一。即不論受保人是否得悉本身的病況,在保單生效前已經出現、存在或呈現病徵或症狀的傷病均不受保障。不同保險公司對「已存在狀況」的定義或會有所不同,視乎產品的類別(個人保險或團體保險)而定,部份保險公司會於保險生效一段時間後為個別已存在狀況提供保障。為了讓保險公司清楚掌握閣下的健康狀況,確保於保險生效後的醫療費用獲得賠償,投保人應該:

  1. 在購買醫療保險前,了解保單就已存在狀況的定義,以及會否就此提供保障;
  2. 向保險公司提供詳細的病歷及曾接受治療的詳情,包括任何未經診斷但已出現病徵或症狀的疾病。如不清楚某一傷病是否重要事實而需要披露,應如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資料,讓保險公司可於核保過程中把有關風險計算在內。
由此可見,我們應在健康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盡早購買醫療保險,而不應在身體出現毛病後才考慮投保,否則便須支付較高保費,並會因已存在狀況而令傷病不受保障。